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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意见
Source:国家卫建委 | Author:玉生焉 | Published time: 2022-02-08 | 1413 Views | Share:
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卫医发〔2015〕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各地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临床用血需求逐年上升。为满足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法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一)健全无偿献血工作机制。各地应当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协作的无偿献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公民无偿献血的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到2015年,献血率达到10/千人口;到2020年,献血率达到15/千人口,保证临床用血的供应和安全,确保自愿无偿献血可持续发展。 
  (二)稳步拓展无偿献血模式。各地应当稳步拓展无偿献血模式,推动团体无偿献血和街头流动无偿献血协调发展,提升无偿献血抗风险能力。在做好街头流动献血工作的同时,强化团体无偿献血工作,把无偿献血动员由街头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农村延伸,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固定献血者队伍。鼓励各地探索建立预约式献血模式。各地应当加强互助献血管理,严格互助献血启动的条件、标准和范围,原则上仅在稀有血型和急救用血等情形下启动互助献血,不断降低互助献血率。 
  (三)提供优质便捷献血服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军队卫生部门应当指导血站,以献血者为中心,完善献血服务设施,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利用新媒体、互联网拓展对献血者的服务渠道,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服务。认真落实血站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定期开放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无偿献血表彰活动,探索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提升适龄公民献血的积极性。推动建立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体系,鼓励在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 
  二、稳步提高血站服务能力
  (一)完善血站服务体系。各地应当按照《血站管理办法》和《血站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要求,科学评估当地采供血发展状况,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血站服务体系,确保血站服务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与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促进。加大对血站的新建扩建、献血屋和储血点的建设、采血车辆和设备的购置及更新、血液检测技术的持续改进等方面的保障投入,切实保障采供血工作及发展的各项经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