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捐血网公益基金


法律

    

                       法规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
Source:中国政府网 | Author:玉生焉 | Published time: 2022-02-08 | 1048 Views | Share: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9〕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近期,浙江省开展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用血费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工作,实现“用血服务不用跑”,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为进一步落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要求,建立“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服务体系,切实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经商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用血费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献血法》,在血液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突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从献血者期盼最迫切、意见最集中的环节入手,把工作触角和服务关口前移,切实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无偿献血者的良好氛围,弘扬社会正能量。
  (二)工作目标。全面实现省内血站与用血医疗机构无偿献血者信息互联互通,使医疗机构在费用结算过程中可获取患者及其亲属无偿献血信息,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就医时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形成“医院直免为主、网上申请减免为辅”的血费减免服务新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全省统一的用血减免平台。加强省级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因地制宜,建立省级无偿献血者数据库、用血减免数据库,打通各地市、血站与医疗机构间信息屏障,形成统一的用血减免申请、查询、操作系统,构建省级用血费用减免平台。
  (二)形成全省统一的工作流程。梳理简化用血减免流程,将关口前移至医疗机构。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省内医疗机构出院时用血费用直接减免,相关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血站定期统一结算;在其他省份就医时可通过手机APP等方式线上办理,形成“医院直免为主、APP等减免为辅”的新模式,实现用血费用减免“零跑腿”。
  (三)制订全省统一的减免标准。会同财政部门制订统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属血费直免规则和医院财务血费直免结算规则,形成全省统一的减免标准,打通地市间、血站间和医院间的结算壁垒,实现跨地市减免。
  (四)精简证明材料。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协调财政、社保等部门,精简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方便献血者。